连州市龙潭峡谷百果庄园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12月23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邓运民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纠纷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6〕20号),申请人邓运民请求你单位支付:1、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共11个月工资33911.9元;2、经济补偿金38500元。
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申请人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陈代成、黄卫裙、潘迪云、冯子珊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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