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5:15: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粤人社规〔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3年下半年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并以灵活方式实现就业。
二、补贴期限
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半年。
三、申请补贴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2.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3.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
4.初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
5.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粤府办〔2023〕13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261号)规定,自2023年8月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1/2给予补贴。
五、申请补贴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向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就业并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经连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连州市财政局复核确认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六、申请补贴需提交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持以下资料提出申请:
1.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另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复印2、3、7页)
3.个人社保卡 (社保卡属于农商银行的请提供开户支行信息)。
4.请申请者自行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个人社保和医保缴费清单。
七、申请办理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31日止(工作日内)。
八、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办理地址:连州市人才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大厅(连州大道西119号)
联系电话:0763-6625965
以上通知,请知照执行。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