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印发的《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8-09-06 11:54:28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
文件 |
清远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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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
清残联〔2018〕52号
关于转发省残联 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印发的《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局、税务局:
为做好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管理工作,规范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减缴或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程序,现将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读文件并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8〕63号)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18年7月13日
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7月13日印发
《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减免管理办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