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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红十字会救助贫困家庭群众工作流程


来源:连州市红十字会机关 发布时间:2015-03-11 11:29:3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接待求助者
    我会收到群众的求助申请,或接待前来求助的困难群众,先查看其病历证明等材料,或了解其家庭困难情况,并收下有关材料,作好相应登记。
    二、求助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患者病历(医院诊断书)或家庭特困情况证明,原则上需提供原件,并各交一份复印件。
    (二)求助申请,要写明患者基本情况及家庭困难情况、求助请求事项等,并有以下单位的证明意见:
    1、所在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当地乡镇政府或民政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核查求助者情况
    我会对求助的困难群众有关材料进行核查,研究是否对其实行救助,并确定具体救助款项。确定救助后,由红会办领导在求助材料上签署意见,并交办办公室做好资金和制作签收表格等准备。

    四、通知求助者
    我会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通知求助者或其家属,在预约时间前来领取救助款项。
    五、发放救助款
    发放求助款项,做好签收人身份的核对、领款签名和按手指模印等相关工作。条件允许时,最好能对现场进行拍像或录影。
    领取救助款项时,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受助者本人身份证,或救助款代领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留下复印件存档。
   
    办公电话:6612102   邮箱:
lzhh102@163.com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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