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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红十字会贫困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手术救治须知


来源:连州市红十字会机关 发布时间:2015-03-11 11:29:3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1.救助范围:广东省户籍贫困家庭14周岁以下先心病儿童。
2.患儿的所有申请资料由患儿的法定监护人负责填报,所有申请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3.申请资料包括:① 申请表; ②患儿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③由当地村委(社区)和镇政府开具的家庭贫困证明;④患儿近期B超诊断报告等相关资料;⑤城乡医保报销、异地结算证明;⑥患儿家属承诺书。
4.申请资料经当地红十字会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送省红十字会;
5.申报资料的递交并不代表已经评审获得医疗救助;
6.省红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和批复,对同意资助手术的,将安排患儿到省红会贫困家庭儿童先心病救治定点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手术费用由救治医疗让利一点、省红会救助款、医保报销部分、患儿自付部分组成;往返车费和住院食宿费用由患儿家属自付。普通或简单的手术患儿家属只需支付很少的费用。
7.获得资助的患儿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广东省红十字会对有关该患儿的公益宣传和采访活动,并同意使用该患儿相关的照片、影像等资料。

                                                       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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