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党团先行”2018年连州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团委 发布时间:2018-03-05 16: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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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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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文明办联〔2018〕3号
关于组织开展“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党团先行”2018年清远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
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机关工委、团委,市直(含驻清)各单位:
今年3月5日是第 55个学雷锋纪念日。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2017年版)》III-16、17:“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有关规定,经市文明委领导批准,市文明办、市直工委、团市委、市志愿者联合会决定在 3 月5日起统一开展 “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党团先行”2018年清远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机关单位党员团员志愿者结对帮扶、关爱慰问特殊群体(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环卫工人)活动、现场志愿服务集市为载体,着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着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文明友爱风尚,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努力把清远打造成有温度的爱心之都、志愿之城。
二、活动形式
(一)在市区设立主会场,在清新、英德、连州、佛冈、连山、连南、阳山设立分会场(分会场的策划组织统筹由有关县(市、区)相关部门自行组织),全市统一举办“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党团先行”2018年清远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活动由启动仪式、公园广场志愿服务集市、党员团员志愿者结对帮扶特殊群体三部分内容组成。
(二)主会场启动仪式在市区中山公园舞池举行,由市直部门、区直部门、爱心商家参与(具体参加启动仪式的部门见附件2)。
(三)主会场公园广场志愿服务集市在市区中山公园舞池举行,由与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直部门、部分爱心商家摆摊设点并现场服务(具体参加设点集市部门及服务指引见附件3)。
(四)市区党员团员志愿者结对帮扶特殊群体由党员团员志愿者上门结对帮扶、关爱慰问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环卫工人等特殊群体,要求长期坚持,把党员志愿服务常态化。具体市直党员团员志愿者结对帮扶对象及服务内容在3月13日前另文发给各单位,要求市直各单位务必在3月28日前完成本单位2018年首次关爱工作。各县(市、区)各机关单位党员团员志愿者结对帮扶对象由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自行具体安排。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清远市志愿者联合会
协办单位:清远市民政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清远市总工会、清远市妇女联合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清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清城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清城区委员会
四、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市直(驻清)副处以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围绕活动主题,精心设计志愿服务集市、结对帮扶特殊群体的形式与内涵,努力体现工作亮点,将志愿服务与雷锋精神相结合,使党员团员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党员、团员及志愿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崇德向善、友爱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掌握需求,注重实效。参加志愿服务集市的单位要派出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努力按照市民群众的合理需求精心策划、设计安排相应的宣传咨询、服务产品。参加结对帮扶特殊群体的单位党员、团员志愿者要事先了解结对帮扶对象的困境及合理需求,想方设法、力所能及提供相关帮扶及慰问,切实解决帮扶对象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既满足社区群众、特殊群体的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又能够让党员团员及志愿者在关爱他人、了解民情、提升思想有所收获。
(三)加强考核,适时抽检。党员团员关爱特殊群体志愿服务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市文明办(市创文办)将党员团员志愿服务在3月(学雷锋月)、国际志愿者日(12月5日)、春节前夕等三个节点后通过打电话核实、上门抽查、查看图片等形式抽查各单位党员、团员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对没有开展或效果很差的单位将进行扣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以专栏、专题、专版等形式,普及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精神和志愿服务文化,既注重活动的事前宣传报道,又注重事中的宣传报道,营造声势。事前宣传报道要让市民群众充分了解关爱特殊群体、服务集市的项目内容,广泛动员各机关党员团员志愿者、各志愿团体、爱心人士、爱心商家积极参与到“学习雷锋、志愿服务、党团先行”2018年清远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各志愿团体和志愿者要积极在博客、微博、微信开展志愿理念、精神及先进典型的网络传播活动,引导人们尊重志愿者和志愿者的劳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浓厚舆论氛围。各网络志愿者积极参与网上访谈活动,及时跟帖、发表言论、转载优秀志愿服务代表的心得体会。
(五)收集资料,及时上报。市直各单位、清远日报社在活动结束后2天内将结对帮扶、关爱慰问、集市服务的现场照片 3 张(每张照片需注明时间、主办单位、活动主题;每张从不同场面或角度拍摄)、电视媒体报道视频和报纸样报图片各 2 张,发送到市文明办邮箱。邮箱:qycjb3388630@163.com,联系人:张晓琪,联系电话:3388630。
五、其它事项
(一)市文明办、市直工委、团市委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市民政局负责关爱敬老院或空巢老人、贫困军烈家属、福利院儿童的统筹安排与联系;市住建局负责关爱环卫工人的统筹安排与联系;市妇联负责关爱留守儿童、重病儿童、贫困单亲家庭的统筹安排与联系;市残联负责关爱残障人士、特殊学校儿童的统筹安排与联系;市总工会负责关爱异地务工人员、困难职工的统筹安排与联系;清城区文明办、清城区机关工委、清城区团委负责场所布置落实等;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负责活动前、活动中的宣传报道。
(二)有关单位参加集市活动所需的台牌(标明单位名称) 、 服装(所有参加活动的志愿者须穿上志愿者服装)、旗帜、易拉宝或 X 架宣传(标明服务内容)、宣传图片(展板、单张、资料)、演示工具、赠送纪念小礼品等物品、物件自行制作和解决。
(三)市区各高等院校、中专职校等学校和社会志愿团体要组织志愿者开展力所能及的学雷锋志愿服务。
(四)组委会有关单位联系人:市文明办张晓琪:3388630、市直工委刘艳:3363900、团市委李聂铭:3370099。
附件: 1.2018年清远市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议程
2.党员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参加名单
3.学雷锋志愿服务现场集市部门及服务指引
4.活动启动仪式参加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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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清远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