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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来源:连州市总工会 发布时间:2017-09-1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全总、省总、市总确定的任务和作出的决议,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市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涉及本市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四)指导本市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抓好本市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五)研究本市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组织和指导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六)参与全国劳动模范、省劳动模范和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市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和审计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连州市总工会是在市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的群众团体,正科级单位,内设主席室、综合办公室(组织宣教部)、职工权益维护部、女工部、财务事业管理部等五个部门。

三、2016年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1-8表).xls 

四、2016 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6 年部门总收入预算161.53万元,实际收入674.37万元,较2015年增加185.02%;部门支出预算161.53万元,实际支出674.37万元,较2015年增加185.02%

(一)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5万元,实际支出2.35万元,较2015年减少35.6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1台,其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较2015年减少52%;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共接待28批次,185人次。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工会及其他县(市、区)工会来人调研、考察、检查、业务联系等工作。

(二)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9万元,比2015年增加1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办公经费、培训费及相关的费用随着增加。

(三)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9479元(单位自筹资金,主要购买办公设备)。

(四)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其他用车。

(五)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我会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专项经费)153.8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9.85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中央财政帮扶、省财政帮扶资金增加。

(六)有关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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