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综治、治安保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了建立健全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及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大力开展创建和谐公路,切实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单位稳定,确保局各项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路局突发恶性事件,以及人数较多的集访、闹访、不法分子聚众闹事、防盗、防破坏等范围;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以“守土有责”、“首善意识”的高度责任感,切实做好维稳综治、治安保卫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局职、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公路系统一方平安。
(二)处置原则
1、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重点在思想预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基础上,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坚持预防为主,抓住源头防范,做好防事故、防破坏、安全值班和巡查等工作。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采取强有力的手段,有效遏制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公路局综治维稳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
组 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
成 员:副科以上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所长。
三、工作措施
在安全防范工作基础上,重点落实维稳综治、治安保卫各项防范措施,对非正常上访行为,可请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1、遇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视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各类事件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
2、职、员工(含离、退休人员)因事到局非正常上(闹)访的群体性事件时,对参与人员要进行劝说疏导,并通知应急小组组长到现场及时处理。对于事态有升级趋势的,要及时向市府办、应急办、公安局等部门汇报事态进展。
3、一旦发生赴市、省、京上访情况的,应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市府办,在2小时内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府办,同时必须按上级信访部门上的要求,及时派员赶赴接待现场做工作。发生1-4人越级上访的由局派人将上访人员接回,5人以上的局主要领导亲自去接回。发生越级到市、省上访的,应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赶到;发生到京上访的,应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将上访人员接回后,还要包做工作,包处理问题,包反馈结果,不能一接了之,坚决杜绝上访重复事件发生。
4、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精神不正常的,在接待过程中发生信访人自杀、自残或急病发作的,在场接待人员要立即拨打110公安报警电话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以最快的速度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5、纠缠、侮辱、殴打接待人员及严重损坏接待场所公共财物的,已经接待处理或已结案,不返回原工作岗位仍来找领导纠缠的,威胁其他接待工作人员,要以武力或暴力进行滋事的和其他违反《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行为的,应及时通知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四、履行职责
按照局的分工,一是对职、员工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工作,切实提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二是以人为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三是要求无论在我局任何地方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应急小组的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突发事件现场进行处理。
五、责任到位
(一)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认识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责任感 ,党政一把手要真正负起责任,用铁的手腕及强有力的措施,做好公路系统的防范工作。
(二)有针对性地对全体职、员工进行教育,使其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建立完善通畅的突发事件信息网络,一旦发生危急到人的生命安全突发事件时,要迅速组织疏散,并向局主管部门报告,依靠属地公安部门及时做好紧急应对的处置工作。
(三)办公大楼、出租店铺等,要强化防范措施,利用视频监控系统,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录像真实反映事件过程、便于公正妥善处理。对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要督促其安装。
(四)应急预案要落实到人,本着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负责的态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遇突发事件时按局的要求记录、上报和处理,并做好信息沟通及反馈工作。
六、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