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情况
在连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连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党政机关新增或更新的机要通信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共机构及国有企业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或节能汽车)比例达到60%,鼓励公务租车优先选用新能源车”的原则,大力推广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积极引导党政机关绿色公务出行,激发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配备热情。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印发了《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大力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通知>》,收集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团体组织的2022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通过提前沟通达到公务用车配备计划符合《连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方案》中“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目标。
(二)在车辆配备办理过程中向购车单位大力宣传“绿色公务出行”理念,建议购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购置新能源汽车。2021年度我局已率先完成了1辆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工作,其他单位另有3辆新能源公务用车配备业务也正在办理流程中。
(三)要求用车单位在严格遵守公务租车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基层设施条件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作为租赁对象。
(四)要求用车单位强制报废黄标车,处置老旧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公务用车,以腾出相应编制配备新能源汽车。
(五)加强与财政、国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业务交流,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存在问题
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党政机关公务出行中目前还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一)我市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较落后,设立有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公共场所较少,同时新能源汽车充电耗时长,受制于现有充电技术对公务出行效率影响较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带来极大的挑战。
(二)目前市场上新能源汽车的车型还不够全面,难以满足一些单位公务用车对于车型的刚性需求。
(三)我市地处粤、湘、桂三省(区)交界,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公路崎岖且路况较复杂,如车辆到边远山区执行公务可能会受到路况或电能效率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要求,我局将从以下几点着力,促进绿色公务出行:
(一)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在新车配备审批环节中严格要求购车单位遵守机要通信用车购置新能源汽车的相关规定,在其他用车也进行新能源汽车配备的建议,确保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
(二)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租车的指引,建议用车单位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租赁新能源汽车。
(三)完善政府大院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为全面推广工作做好带头示范作用。
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