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 202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4-14 11:16:1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转发《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清机管局〔2023〕5号)转发给你们,为顺利开展统计报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报告范围和内容
(一)编报范围。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度内配备使用的各类公务用车情况。
(二)编报内容。由统计报表和工作报告两部分组成。统计报表分为明细表、汇总表和专项表,主要反映公务用车总量、分布、变动、费用等情况。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部门公务用车总体情况,相关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制度标准建设和实施情况,管理措施完善和落实情况,以及主要经验、创新性做法和存在问题等,并对填报口径、数据差异等进行分析说明。
二、编报要求
(一)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3年3月3日前在系统提交电子数据,在收到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再将纸质材料(根据单位角色填报的相应报表及工作报告)装订成册,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车管股。
(二)报送方式。电子数据通过“全国机关事务数据报送系统”报送,填报机构分主管机构(具有下属单位的机构)和基层机构,其中:主管机构负责下级机构管理、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基层数据填报、综合数据填报、基层数据审核、综合数据审核;基层机构负责本单位基本信息维护和基层数据填报。各单位须根据本单位角色(登录账号后可查看)完成报送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一)《全国机关事务数据报送系统用户使用手册》、公务用车统计报告培训视频电子版,请登录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首页通知栏按指引获取。
(二)为方便做好我市公务用车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具体经办人员务必使用“粤政易”APP扫码申请加入“连州市公务用车”工作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