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
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5年清远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清机管局〔2015〕27号)精神,今年6月13日至19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5日为全国低碳日,6月份为广东省节能宣传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广东省节能宣传月活动主题为“节能提质 绿色发展”。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宣传活动的要求,为深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研究,我市将于6月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活动围绕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能有道 节俭有德”主题,全国低碳日“低碳城市 宜居可持续”和广东省节能宣传月“节能提质 绿色发展”主题,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广东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大力宣传我市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组织各类公共机构,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降碳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培养节能低碳行为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广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各单位要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等形式,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等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废旧物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对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节能降碳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国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5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开展停开空调、部分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绿色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宣传活动。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宣传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公共机构中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切实提高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水平和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各创建单位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要结合创建方案和评价标准要求,举办节能节水宣传教育培训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丰富节能宣传活动内容和载体。
(四)印制、张贴节能宣传画。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自行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下载宣传画电子版,印发到有关公共机构张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自行从公共机构节能网下载印发或用于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范围。
三、有关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广泛动员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能意识,养成自觉节能习惯;要建立健全节能宣传长效机制,提高宣传效果和质量。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要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在相关媒体同步进行宣传报道。
节能宣传周结束后,请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市直单位认真总结活动情况,于6月24日前将活动总结、图片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局。(联系人:易小强,联系电话:6626429,邮箱:lzjgswj@163.com。)
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