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2018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8-20 10:53:2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
《2018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
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们反映。
连州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2018年连州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
工作要点
根据《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国管节能〔2016〕346号)、《广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粤府管〔2016〕13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2017年工作总结和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国管节能〔2018〕89号)和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清远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清机管局〔2018〕19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控制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努力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累计完成“十三五”前三年目标任务分别下降7%、6.1%、9.9%,制定2018年我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一、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分解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的年度节能目标为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同比分别下降2.6%、2.1%、3.5%,累计完成“十三五”前三年目标任务分别下降7%、6.1%、9.9%。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和市直各单位要将节能目标合理分解并下达到所属公共机构,进一步强化节能监管责任。
二、推进各项重点节能工作
(一)大力推进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积极开展以围护结构、空调、照明、电梯、食堂、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
(二)扎实开展节水行动。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对水耗超标的洗手间用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进行节水改造。会同市水务局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
(三)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加快内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创造有利环境。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单位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利用市场机制,推广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自助共享租赁服务模式。
(四)强化垃圾分类回收。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
动各级公共机构按照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类别,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交由规范的渠道处理。推动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养成绿色消费行为习惯。组织节能管理干部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进一步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