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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和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1-10-08 08:38:4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财政局文件

连财〔201135

 

 

 

关于印发连州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

和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

 

 

局各股(室):

为全面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惩治体系,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制具体要求,现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范围和主要任务的分工分解如下:

一、责任范围

(一)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副局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依照职责权限对本股室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对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本行业和业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
   
二、责任要求
   
(一)局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要求
   
1、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把反腐倡廉寓于日常工作之中,与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党章》及党政纪规定的学习,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次,重要问题及时研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
    2
、带头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
    3
、对业务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的同时,要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部署检查,要紧密联系业务工作的实际,提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与对策。对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和带有行业特点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4
、经常督促分管股室干部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对不廉洁、不勤政行为的干部负责进行廉政诫勉谈话,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局各股室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要求
   
1、各股室所应按照局关于反腐倡廉任务的分工,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对本股室业务工作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2
、各股室所主要负责人应将局反腐倡廉任务在股室内作明确分工,把具体任务逐项分解到人。
    3
、抓好本股室政风行风建设,做到文明执法、服务周到、廉洁高效。
   
三、主要任务的分工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1
、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经济结构调整、“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市场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监督检查。由成茂军同志主管,社保股、预算股、农业股、企业股负责。
    2
、进一步完善对重点项目、重大活动、重要资金使用的专项督查制度。由周春艳同志主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监督分局负责。
   
(二)强化教育管理,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3
、推行公职人员职务消费改革。开展公务用车治理整顿,加快推动公务用车改革。由周春艳同志主管,监督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预算股负责。
    4
、推进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由陈春宁同志主管,会计股、预算股负责。
    5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由陈春宁同志主管,会计股、预算股负责。
    6
、强化对城市社区公共资源经营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周春艳同志主管,监督分局、经济建设股、农业股、企业股负责。
   
(三)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7、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电子监察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由陈春宁同志主管,人秘股、会计股、国库股、企业股负责。
    8
、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管理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由成茂军同志主管,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负责。
    9
、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代建项目投资控制,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由周春艳同志主管,经济建设股、国库股、预算股、投资审核中心负责。
    10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把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矿业权等公共资源配置逐步纳入统一交易市场。由周春艳同志主管,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资审核中心、经济建设股、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
   
(四)切实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群众幸福感
    11
、健全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规范公务接待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由成茂军同志主管,预算股负责。
    12
、加大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力度。由周春艳同志主管,监督分局负责。
    13
、集中整治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违规违纪问题。在地级以上市的经济鉴证、交易、经济等中介组织开展防治腐败试点工作,对会计及审计服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机构等市场中介组织集中整顿。由陈春宁同志主管,会计股负责。
    14
、从严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晚会活动项目和经费,严肃查处在上述活动中滥用财政资金、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由周春艳同志主管,预算股负责。
    15
、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由成茂军同志主管,国库股负责。
    16
、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开展教育收费监测。由周春艳同志主管,综合股负责。
    17
、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由周春艳同志主管,农业股、企业股负责。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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