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财政局文件
连财〔20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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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市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1〕10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本次地方政府债务统计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根据财政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的新要求,各单位需切实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基础信息,并做好动态管理,这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大举措,对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债务情况、加强债务监控和防范债务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与财政部门与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安装和维护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软件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需使用新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软件,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安装好该软件并尽快掌握软件操作,做好本单位基本信息录入等应用维护工作。
三、按规定全面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信息
各填报单位要按照财办预〔2011〕30号文的规定,如实填报债务信息,确保完整、准确、真实。
四、地方政府性债务动态报送
各单位务必于
填报业务联系人:预算股 朱家安
电话:6678890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