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财政局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工作,提高连州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连州整体文明水平,并扎实推进我局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强化创建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结合财政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财政职能,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构建公共财政基本框架体系,切实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围绕建设幸福美丽连州目标,为全市创建省文明市城提供财力保障。
二、创建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局机关干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单位形象明显提升,实现全局系统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有力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副组长:周春艳(副局长)
欧映刚(副局长)
林玉静(副局长)
成 员:局内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何伟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四、主要任务
1、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年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将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为全市创建省文明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2、推进文化建设,营造创建氛围。设立宣传阵地,利用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文明知识,做到宣传工作经常化、多样化,以此增强创文意识,党员干部时时处处受到教育,营造创建省文明城市的良好氛围。
3、加强道德建设。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明创建工作精神,扎实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打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基础。熟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二十字基本道德规范,熟悉“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
4、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党务和政务公开,公开便民服务工作流程,干部职工日常行为管理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市城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确保创建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局内干部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按我局的创建方案措施,强化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2、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形成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的社会风尚目标,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落实责任,认真创建。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对工作拖拉、不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科室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量。
连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