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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14-06-0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用房

清理腾退方案》的通知

股室

     现将《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310

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用房

清理腾退方案

    根据《中共连州市委、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的通知》(连委办〔201413号)和《连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查调查工作方案》(连委办〔201412号)要求,遵循“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标准统一、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

    按照市委的通知和要求,我局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确保我局这项工作按照市委的要求不留任何余地,不打丝毫折扣地贯彻落实。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我局成立以陈仪宁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黎世光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办公室清理腾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黎世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三、清理调整对象

    本方案涉及的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对象为本局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

    四、清理调整标准

    1、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有关建设等级与面积指标的规定,我局的办公用房为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在此次办公用房调整中,我局的人均使用面积按15.6平方米核计(较标准上浮30%),按“三定”方案,我局的行政编数为15人,工勤人员3人。

根据《建设标准》第11条规定,我局的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和公共服务用房。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干部办公室。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储藏室(资料室)、卫生间等。

2、办公室用房面积标准。根据《建设标准》第13条规定,我局的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为科级9平方米、科员6平方米。

    五、清理调整工作步骤

从2 0 1 4年2月至4月,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分个步骤进行:

(一)深入自查提交清理腾退方案。(2 0 1 4年28日至3月10日)    

     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好《党政机关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明细表》(表一)、《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核查情况明细表》(表二)《党政机关单位拟清理调整办公用房明细表》(表三)。根据《连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方案》和《建设标准》,结合本局自查情况,拟出清理腾退方案,报连州市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机关事务局代收)。

)对照方案,开展清理腾退工作。(2014年3月11日至31日)

按照中央文件规定,根据市直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的本局办公用房清理腾退方案,对本局的办公用房进行清理腾退。

)结合实际,认真进行汇总审查。(2014年4月1日至10日)

1.2 0 1 4年4月 10日前全面完成清理腾退整改工作,将清理工作总结书面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1)清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措施、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2)单位编制人数和实有人数(按处级、科级及以下分别统计);(3)机关办公用房的总量和实际使用情况;(4)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存在哪些问题;(5)针对清理腾退存在问题采取哪些处理措施和方法,取得的成效等。

    六、清理调整原则

    1.我局将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三定”方案,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2.以不造成浪费为原则,我局尽量采取调整方式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腾退,少搬动,少装修,少间隔。对办公用房进行合理、适度的调配,坚持稳步推进,有序调整。

    3、我局将高度重视办公用房清理调整工作,把此项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我局将把办公用房清理调整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内部公示制度,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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