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清发改价格[2016]22号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省清远市盐务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食盐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34号)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农业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价格监测中心、价格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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