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发改价格[2016]16号
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城市建设附加费名称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城市建设附加费名称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4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粤发改价格函[2016]4235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城市建设附加费名称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根据财政部门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政府性基金管理,现将我省各地电价价目表中的“城市建设附加费”名称变更为“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请电网企业做好相关名称变更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9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