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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1年连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1-09-21 16:00:33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连府办〔20116

 

 

 

印发连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连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二月一日

 

 

连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证国家土地法律法规和各项土地调控政策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根据清远市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对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制定如下查处整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按照清远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15号令),努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的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增强全社会依法用地与节约用地的意识,促进各级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耕地保护责任意识,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有效实施,努力促进全市土地管理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查处整改范围和政策界限

(一)查处整改范围:根据省府办《关于集中开展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清查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11]27号)以及清远市国土资源局的部署和要求,对2010年卫片执法检查所清理出来的7宗面积189.3亩(其中耕地30.1亩)违法违规用地纳入查处整改范围。

(二)主要政策界限。本着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分别情况、妥善处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查处整改工作。对7宗违法违规用地全部立案查处,处理为:

(1)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经处罚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续;

(2)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尚未实施建设的土地,要立即组织复耕复绿并将土地退回原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已建成建(构)筑物并占用耕地的,应依法予以拆除,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已建成建(构)筑物但没有占用耕地的,责成用地单位作出检查,并按照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摸底检查阶段。(2月1日起至2月28日)

在卫片自查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各类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并依据政策界线分别提出具体查处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用地逐宗进行排查分类汇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情况详尽、分析全面、措施可行、目标明确的查处整改方案以及实施方案的各项保障措施。

(二)查处整改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要认真按照查处整改方案以及上级检查督导的要求,切实抓好查处整改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应依法查处的要全部立案查处,对符合报批的用地项目,要迅速组织材料依法完善用地报批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停止施工建设,并做好复耕复绿工作,对应拆除建(构)筑物的,要依法拆除。

(三)验收总结阶段(3月31日至4月10日)

各镇(乡)要于3月31日前,将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情况书面报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将情况综合后报市政府及清远市政府或国土资源局。从4月1日开始,由市政府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对查处整改措施不落实、方案实施不到位、复耕复绿任务未完成的,市政府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要做好迎接国家、省和清远市的检查验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组织市府办、发改、监察、公安、国土、住建、法制、林业、农业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顺利通过验收,确保我市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不越问责红线。

(一)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在15号令颁布实施后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强化规范管理的重大举措。各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务必要认清形势、负起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部署、严肃查处整改、密切协调配合,扎扎实实地做好专项工作,务必取得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连州市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黄裕团任组长,副市长罗门生、市纪委书记唐先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府办、发改、监察、公安、国土、住建、法制、林业、农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各项日常工作。

(三)查处整改与维稳并重。此次专项行动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情况复杂。因此,各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细致地作好舆论宣传和解释化解工作,把查处整改工作与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防止群众借机集体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附件:连州市2010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一览表

主题词:土地  整改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011年2月1日印发

 

连州市2010年违法违规用地查处整改工作一览表

序号 用地项目名称 面积(亩) 座落位置 整改内容、目标 整改期限 责任单位 负责人
  其中耕地
1 农村宅基地 1.9   大路边镇黄太 立案查处,补办用地手续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林  
2 变电站 3.4 3.4 大路边镇大路边 立案查处,补办用地手续 3月31日前 国土局、供电局 唐建信、潘国强
3 元潭红发砖厂 57.1 12.2 连州镇元潭 立案查处,复耕复绿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黄建东
4 厂房 1.5   连州镇城东 立案查处,复绿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黄建东
5 东联矿业石粉厂 21.3 11.8 星子镇赤塘 立案查处,复耕复绿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房乘石
6 农村宅基地 3.2 2.7 星子镇赤塘 立案查处,复耕复绿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房乘石
7 强大矿业公司 100.9   龙坪镇龙坪 立案查处,复绿 3月31日前 国土局、镇政府 唐建信、谭拥华
合计 7宗 189.3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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