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
连国土资〔2015〕68号 |
|
关于加强会议纪律的通知
各镇(乡)国土资源管理所、局属各单位:
经局务会议研究,为加强会议纪律,确保会议质量和效果,现就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局属各单位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局办公室报告,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或安排他人代会。没有履行报告手续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二、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议现场,并在会前履行会议签到手续。没有履行签到手续的,按缺席会议处理。
三、严肃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要自觉做到:
1、会场摆放座签时按座签就座;未摆放座签时往前聚中就座,或服从会议组织人员安排,到指定位置就座。一般情况下按领导成员、国土资源所所长、股室负责人、其他干部职工的排座顺序就座。
2、会场最后一排设迟到席,迟到人员必须到迟到席就座,散会后向局办公室作出书面说明。
3、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不玩手机,不接、不打电话,有特殊情况或工作安排的,步行出会议室外接听。
4、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打瞌睡,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严禁擅自离开会场。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会场的,离开和返回时要在报到处进行登记;离开后不能返回的,须向会议组织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6、严禁在会场内吸烟。
四、加强会议监督工作。局设立专门的会风督查组,对不遵守会议纪律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追责,并纳入个人和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