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
连国土资〔2015〕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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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国土资源管理所:
目前,我市已进入春季雨水期,降雨量大而且汛期长,是易因地质灾害引发事故的高峰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严峻。各所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做好防范措施,确保我市汛期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汛期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巡查工作,做好检查和巡查记录。
三、对威胁到人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编制和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局地环股备案。
四、落实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预防责任人,签订2015年度地质灾害监测合同,如监测人、预防责任人有所变动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局地环股。
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