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废止勘查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规定:“探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广东省连州市丰阳镇大油塘铅锌多金属矿普查》和《广东省连州市山塘铅锌多金属矿详查》两个项目勘查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限,因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现拟依法对其勘查许可证予以废止。如有异议,请在7日内书面向连州市国土资源局地质勘查与环境保护股提出。联系电话:0763-6623344
特此公告
连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