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连州市经信局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的要求,对照《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的考核内容、认真细致做好自查和政治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及措施的落实,以迎接省安委会,清远市、连州市、安委会的督查。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7月18日
连州市经信局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清远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精神,推动我市开展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市安委会的部署,连州市经信局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检查督查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各部门进行全过程的督查,全面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隐患整治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是否成立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是否开展全面检查并强化全过程督查;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全覆盖”、事故隐患是否“零容忍”;开展大检查宣传发动,鼓励群众举报和对举报的查处情况。
(二)“打非治违”和挂牌督办情况: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否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是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处理;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建立档案情况;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挂牌督办、跟踪整治。
(三)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及时逐级上报;对事故善后是否妥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查处情况;防范措施或建议是否得到落实。
(四)相关部门检查督查情况:对本部门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是否组织排查;安全监管职责是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领域检查督查方案,是否开展专项督查;对本系统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是否挂牌督办、跟踪整改。
(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全面、彻底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是否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建档,是否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如实向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是否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是否开展防洪防风工程尤其是在建工程度汛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大中型工程防汛物料储备是否达到储备要求;是否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措施;是否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工作机制。
三、督查范围和对象
督查对象:民爆、成品油经营企业。
督查范围:连州市辖区内。
四、督查时间
分别于7月中下旬和9月上旬实施。
五、督查组组成
组长:邵建辉(局长)
副组长:伍发先(副局长)
组员:张志权、谢伟丽、邵伟、贡献忠、陈思远、何智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督查组的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综合督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综合督查方案和国家、省的工作部署,采取重点督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镇乡落实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明确任务,合理安排。督查组对被督查的单位至少进行两轮督查,抽查重点企业不少于3家。第一轮督查要在7月25日前完成,7月29日前向市安委办提交书面督查报告。最后一轮督查要在9月10前完成,9月12日前向安委办提交总督查报告。
(三)细化计划,严格考核。督查组要根据综合督查方案和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部署的有关要求,结合被督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督查计划,进一步细化督查重点、责任分工和具体行程安排。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组长要组织督查组人员认真总结被督查单位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在此基础上,真实、客观填报被督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见附件),并提出考核成绩,连同督查报告一并报市安委办。
(四)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督查人员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督查期间,督查人员要深入开展工作,积极研究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破解新难题。
附件: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连州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考核表
被督查单位: 督查时间: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要求 |
等 次 |
扣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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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
好 |
一般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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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情况 |
30分 |
根据综合督查掌握的情况,对照具体督查内容,集体讨论决定。 “很好”:得分占分值90%以上; “好”:得分占分; 值80%—90%;“一般”:得分占分值70%—80%; “差”:得分占分值70%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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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打非治违”和挂牌督办的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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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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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关部门检查督查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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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
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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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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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签名: 组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