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3]599号)和《清远市商贸领域安全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经信[2013]294号)要求,我局制定《连州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连州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主题词:信 用 方 案 通 知
抄 送:市“两建”办
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2年12 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