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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清远市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方案


来源:连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5-05-2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信息〔2014〕22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省经信委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是落实国家两化深度融合战略的创新举措,吸收了国际、国内相关领域的大量先进研究成果,以管理体系的思路和方式系统推进两化融合,是全面规范企业管理过程、促进产业整体提升的有效方式和创新之举。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能把先进的管理经验带进企业,能有效的推动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加快企业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工作目标

2015年,我市“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有所突破,“两化”融合取得一定成效,全市至少有1家服务机构成为省贯标试点服务机构,至少10家企业成为省贯标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的企业不少于3家,“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企业不少于100家。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市县贯标企业试点。以清城区、清新区、高新区、佛冈县、英德市、连州市为主,选取25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我市优势传统工业和先进制造业企业,按要求申报“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连山、连南、阳山县根据本地情况开展贯标企业试点。确保2015年全市至少10家企业成为省贯标试点企业,至少3家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评定。

(二)开展贯标服务机构试点。严格对照“两化”融合贯标服务机构申报有关要求,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1至2家贯标试点服务机构,报由省经信委审核。对已通过贯标的服务机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与指导,规范服务机构管理。

(三)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依托广东省两化融合评估系统(网址:http://gdpg.cspiii.com),各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任务分解,以我市工业和制造业骨干企业为主,组织各类企业进行“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确保2015年全市至少100家企业开展网上评估工作。

四、时间安排

5月底,制定并印发清远市2015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方案。

6月初,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任务分解要求(附件1),把拟定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与对标企业名单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月中旬,组织各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类企业,初定于6月10日下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召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宣贯会议。各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服务机构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2015年“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

6月25日前,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把推荐贯标试点企业的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6月30日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整合贯标试点企业、贯标服务机构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省经信委审核。

7月初,各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推荐贯标的服务机构着力发动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工作。

8月初,全面完成省下达的“两化”融合贯标试点、评估诊断和对标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工作,把贯标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

(二)6月2日前,各县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把负责两化”融合贯标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人、联系电话(附件2),以及各地参会的两化融合评估诊断与对标企业名单(附件3)报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对各县区贯标试点工作和评估诊断和对标工作的指导;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加强与企业沟通,积极发动企业,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

(二)落实资金扶持。贯彻省有关“两化”融合贯标工作政策资金扶持办法,对参与贯标试点的企业和服务机构,积极向省里争取有关经费补贴;对通过认定的试点企业,落实省有关经费奖励。

(三)发动行业协会作用。支持各类行业协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发动协会内各成员企业申报“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参与评估诊断和对标的网上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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