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小学、中学、中心学校、民族学校、市直学校:
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连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定于2014年9月成立连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核算中心,具体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财务管理及会计的核算工作。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会计若干名,会计人员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的业务人员中抽调,一切工资福利待遇跟随原学校,办公地点设在连州市教育局八楼,电话:6626315 。
各义务教育学校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做好2014年1-8月的有关账务,并将8月的资产负债表,会计核算软件的账号,密码等有关资料移交连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核算中心,自2014年9月起,义务教育学校的收支需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连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核算中心采用“分散开户、集中核算管理”的模式,各学校仍保留现银行账户,但账户资金安全仍需由学校通过建立内部控制予以保障。连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核算中心成立后,各校取消原会计工作岗位,各镇中心小学,中学、中心学校、市直学校设立一级报账员一名,各中心学校、中心小学的面上小学、幼儿园还需设立二级报账员一名,二级报账员向中心小学、中心学校报账。报账员人选原则上由学校确定,并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中心备案。
连州市义务教育学校会计核算中心实施方案将另外发文,请各校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连州市教育局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