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教育局文件
关于连州市实施“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项目首期开班工作的通知
市直属学校、各镇(乡)中学、中心小学: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十二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粤教继函〔2011〕22号)和《关于清远市实施“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的通知》精神,使我市在2015年小学教师的学历达到大专以上、初中教师的学历达到本科以上,提升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综合素质,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于2012年开展连州市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1年12月起在我市启动和实施“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目标任务为:
1、计划在2012年分5期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女50岁、男55周岁以下(即女1962年1月1日、男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进行一轮全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具体安排为:按照省项目办的统一规划,首期定于2012年3月8日—4月29日举行第一期培训。尚未报送名单的学校,请尽快做好本校教师的报名、组织工作。按规划的年龄范围内本校教师25%的比例分四期组织好每一期的报名培训工作(借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参加培训)。
2、要求到2015年,小学教师学历大专和初中教师学历本科率达到90%以上,为此,要求45岁以下的教师未达到相应学历要求的必须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学历教育每年春季和秋季报名,请相关学校负责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主要采用网络教育的形式,并结合其他学历教育途径。参加本次综合素质培训且考核合格的教师,再参加华南师范大学利用网络义务教育教师学历教育,按照学历教育有关规定,可享受如下优惠:免缴15个学分费(不免修、不免考);其中,接受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组织的教师远程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按照16个培训学时认定1个学历教育公共选修课学分的标准,免修、免考相应公共选修课(最多免修8个学分)。培训学时可以累积(有效期为5年)。
(二)非学历培训。培训范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的在职教师。
三、组织与实施
“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是在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的领导下,由华南师范大学与清远市教师继教办、连州市教师继教办和连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及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共同承担本次培训任务。
四、培训费用
广东省义务教育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培训非学历培训费用按《关于教师继续教育及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1]417号)的标准进行收费,即按每学时每人4元的标准,每位教师需缴交240元的培训费。其中学校负责的50%(120元),教育局负责的50%,由局继教办收齐后支付到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指定账户,参加培训的费用发票由华南师范大学网络学院开具。 “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学历教育部分的交费办法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此项培训是省级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对于帮助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进我市课程改革实施向纵深发展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周密布暑,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完成省教厅下达的专项培训任务。
2.各校要以本次培训为契机,加强本地本学校网络平台的建设,完善远程教育的设施设备及工作机制,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义务教育教师学历与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培训咨询。
(1)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联系人:周鹏辉 电话 020—85211741 18680270761清远市教师继教办联系人:黄素芳 联系电话:3363213连州市继教办联系人:曾省峰 联系电话: 6632103或13922615875 邮箱 lzjsbx@163.com
(2)首期培训班班主任和技术助学导师:
连州1班:班主任邓小斌,电话13501455236;邮箱496557358@qq.com.
连州2班:班主任张勤,电话13828593798;邮箱zhqinlz@163.com.。
(3)操作方法
登录www.gdteachers.com后,找到“用户框”“密码框”,输入用户名(即表中的帐号,如gdqy18048),初始密码大家都是123456,打开后点击“我的学习”即可开始培训。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