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乡)中学、中心小学: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广东教育学会《关于2012年评选表彰“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的通知》(粤教人函〔2012〕4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按照省的文件要求的评选范围、条件和办法认真开展评选工作。
二、推荐名额:按照省的文件要求,清远市分配给我市2012年“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共4人。我市采取差额推荐的办法,各镇(乡)中学、中心小学各推荐1名候选人报送材料,由市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择优推荐。
三、材料要求:
(一)《2012年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审批表》;
(二)《2012年广东省山村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
(三)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四)候选人获得县(市、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所在学校验证盖章)。
上述文字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并存为电子文档,文件存为Word文档,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四、上报时限:各校需于2012年4月18日前将人选材料送达连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陶伟坚,联系电话:6626533,电子邮箱:1834039754@qq.com。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