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联系电话:6623632)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资产管理、机关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教育宣传、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辅导教材的管理和发行工作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联系电话:6628588)
负责机关及全市中小学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干部及教师继续教育县级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聘新教师相关工作及就业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党务、计划生育、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学校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及全市基层教代会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育股(联系电话:6629064)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有关发展计划;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以及规范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派位、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及应急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扶贫助学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承担县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优质幼儿园工作,推进规范化幼儿园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选、课题研究等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监督、年检和管理工作。
(四)高中与中职教育股(联系电话:6629264)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管理、协调、评估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制改革、学籍管理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助学扶志工作。
(五)基建财务股(联系电话:6624190)
负责局财务管理,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市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及预结算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校舍基建维修、教育收费、免费义务教育工作;负责有关财政性教育资金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核)算和管理以及监督全市中小学校财务预(核)算工作。
(六)监察股(联系电话:6633511)
负责监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决定、命令情况;负责接待和处理教育系统来信来访;负责各种政策性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落实;负责查处教职工中的违纪行为,依法依程序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6625532)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督学与评估工作;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等级评估、督导规范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创强工作;指导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及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研究与试点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评估验收工作。
(八)教研室(联系电话:6626314)
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和掌握教学大纲、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负责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进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高考备考工作,确保学校实现局下达的任务。
(九)信息设备中心(联系电话:6629674)
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含常规仪器、电教仪器)的配备。指导各中小学搞好实验室、仪器室的设置及内部设施。培训、指导各中小学仪器管理员对教学仪器的使用和电教仪器的操作。负责全市学校教学仪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和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电教仪器的维护工作。协助和指导中小学校进行电脑设备、校园网等现代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工作。
(十)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6626534)
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教育统一考试(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工作,指导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和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教育统一考试中的考风考纪,确保各类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组织做好考生德育考核、建造考生档案。负责组织考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协助省、市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录取工作。
(十一)教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23533)
贯彻执行省和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对局以及学校购置校园用品进行服务指导。贯彻省提出关于开展勤工俭学“长期坚持,逐步巩固、深入改革、大力发展、不断提高”的方针,检查督促各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巩固现有的校办产业。协助学校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的各项任务。
(十二)德育安全股(联系电话:6623221)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 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防范事故的措施。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的受理、审查、分送和上报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德育、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关爱留守儿童、关工委、老促会工作。负责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广东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
负责组织、统筹、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资产管理、机关保卫、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教育宣传、机关政务公开等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综合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辅导教材的管理和发行工作及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二)人事股(联系电话:6628588)
负责机关及全市中小学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负责行政干部及教师继续教育县级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聘新教师相关工作及就业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机关党务、计划生育、工青妇、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评优评先工作;指导学校教育工会组织建设及全市基层教代会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教育股(联系电话:6629064)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有关发展计划;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以及规范化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学位派位、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安全及应急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扶贫助学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承担县级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艺术比赛的组织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开展体育、艺术教育交流活动和学生军训等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和实施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负责管理学前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民办学校的业务指导和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优质幼儿园工作,推进规范化幼儿园的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教科研活动,组织教师业务培训、基本功竞赛、优质课评选、课题研究等工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监督、年检和管理工作。
(四)高中与中职教育股(联系电话:6629264)
承担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学前教育的管理、协调、评估工作;指导全市成人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制改革、学籍管理工作;承担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高中阶段学校助学扶志工作。
(五)基建财务股(联系电话:6624190)
负责局财务管理,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全市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安全及预结算工作;负责教育经费年度预算、教育经费筹措和保障,校舍基建维修、教育收费、免费义务教育工作;负责有关财政性教育资金分配、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预(核)算和管理以及监督全市中小学校财务预(核)算工作。
(六)监察股(联系电话:6633511)
负责监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学校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决定、命令情况;负责接待和处理教育系统来信来访;负责各种政策性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调查落实;负责查处教职工中的违纪行为,依法依程序及时处理各种违法违纪案件;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七)教育督导室(联系电话:6625532)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督学与评估工作;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各单位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建设工作;负责学校等级评估、督导规范化学校建设和教育创强工作;指导教育总体改革和发展及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研究与试点工作;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评估验收工作。
(八)教研室(联系电话:6626314)
根据中小学教学需要,研究教育思想、教学理论、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价等。根据本地实际,提出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使用教材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组织编写教材和补充教材。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帮助广大教师执行教学计划,钻研和掌握教学大纲、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组织教改实验,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指导和帮助教师开展学科课外活动。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研究考试方法的改革。负责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指导推进普通话工作,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高考备考工作,确保学校实现局下达的任务。
(九)信息设备中心(联系电话:6629674)
管理全市中小学教学仪器(含常规仪器、电教仪器)的配备。指导各中小学搞好实验室、仪器室的设置及内部设施。培训、指导各中小学仪器管理员对教学仪器的使用和电教仪器的操作。负责全市学校教学仪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和指导中小学校做好电教仪器的维护工作。协助和指导中小学校进行电脑设备、校园网等现代化设备的安装和维护工作。
(十)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6626534)
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教育统一考试(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等)工作,指导考生报名、填报志愿。开展招生考试的宣传和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统一考试的保密工作。负责监督落实教育统一考试中的考风考纪,确保各类招生考试公平、公正。组织做好考生德育考核、建造考生档案。负责组织考生身体健康检查工作。协助省、市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录取工作。
(十一)教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623533)
贯彻执行省和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对局以及学校购置校园用品进行服务指导。贯彻省提出关于开展勤工俭学“长期坚持,逐步巩固、深入改革、大力发展、不断提高”的方针,检查督促各校积极开展勤工俭学,巩固现有的校办产业。协助学校搞好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招商引资的各项任务。
(十二)德育安全股(联系电话:6623221)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检查和指导工作。 全面掌握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指导和监督学校、幼儿园组织开展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防范事故的措施。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工作,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的受理、审查、分送和上报工作。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安全事故。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对学生进行日常德育、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禁毒教育、反邪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团队、关爱留守儿童、关工委、老促会工作。负责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创建广东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创建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