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林[2011]21号
为充分调动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和管理,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工作队伍,以确保工作人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计5分。
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除交由监察、纪检、司法部门依法惩处外,扣5分。
2、完成局下达的当年木材采伐限额指标收调率达95%(含95%)以上。计50分。每少1%的扣2分。
3、及时足额收取、缴交各项规费,及时报账和报送有关报表。计5分。每延误一次扣2分。
4、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贪污、挪用和私分公款行为。计10分。否则不计分。
5、各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计5分。每发现一例扣5分。
6、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即砍伐地点与采伐证相符,并在采伐证背后注明已办证方数、运输车号、检尺员签名等)办理木材的收购、销售、运输放行等手续,确保货证相符。检尺员在开具木材车运单时,必须记录运输车辆所装载木材的长度、宽度和高度,并在车运单上签名。计10分。违反上述规定者,每次(车)扣5分。
7、按时完成局及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计5分。逾期者,每次扣1分。
8、加强对辖区的护林管理,协助局林政股做好伐区设计、伐中检查工作,杜绝乱砍滥伐,确保林木安全。计5分。辖区出现乱砍滥伐无上报者,每宗扣2分。
9、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确保本站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计5分。年内出现安全生产事件的,每宗扣2分。
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不计分。
10、上述扣分分值单项不够扣的,从总分中扣减。
11、对违反上述第1、4条规定的,直接当事人取消年终奖金外,交由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惩处;违反6条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除取消年度奖金外,罚款100元,年内第二次违反本规定的再罚款300元,第三次的予以辞退处理。违反第3、5、7条之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按同等标准在其本人分值中扣减考核得分。总分达不到85分以上者,不得参加评奖。
二、奖惩措施
年终考核达到85分以上,且年内无出现违法违规和人员伤亡安全事故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考核得分95分以上为一等;考核得分90-94分为二等;
考核得分85-89分为三等;考核得分85分以下不奖励,奖金标准由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三、考核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许慕民
副组长:李锦全
成 员:曹建凤 盘凤花
连州市林业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站 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