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林业工作站: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度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粤林办函[2011]184号文),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利用2010年度的小(细)班基本图更新小(细)班界线,并在图上注明更新后的新细班地籍号、面积、地类代码等。正确填写台账调查卡片。图面资料与台账调查卡片内容互相对应。
二、为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实现,各镇乡重点落实对新造林地作业设计、乔木进界、采伐作业设计、突变小(细)班等的外业核查工作,确保资源数据准确可靠。
三、外业核查图面资料(需要经过对小(细)班调查核实后建立台账进行更新)于2011年11月20日前交局林政股,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工作。
四、各镇乡林业员于2011年11月9日上午9时30分到林业局参加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工作会议,时间半天。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连州市林业局
二○一一年十
主题词:森林资源数据△ 更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