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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2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2-03-12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林[201214

 

各镇(乡)林业工作站:

根据清远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12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清林[2012]16号)精神,现将2012年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镇(乡)要合理安排各类型的木材生产。兼顾个体林农和非公有制投资造林者采伐林木的需要。严格控制采伐阔叶混交林,严禁皆伐阔叶混交林改为纯林。

二、各镇(乡)林业工作站要切实做好伐前设计、伐中检查、伐后验收工作。认真担负起伐区的管理监督职责,确保伐区采伐林木生产的有序进行。

三、健全完善采伐公示制度。各镇(乡)林业工作站对木材生产指标、采伐顺序安排和林木采伐审批的原则、程序以及申请材料向社会进行公告。对审批同意的采伐申请,应及时将申请人、采伐地点、面积、蓄积、范围在镇(乡)林业工作站、村委会或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附:连州市2012年度木材生产计划表

 

 

 

连州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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