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林业工作站、木材加工厂、家私厂:
《连州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业经林业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州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连州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百日
集中行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2]90号),为认真贯彻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林业部门管辖的木材加工厂、家具厂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思想认识、工作作风、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连州市林业局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严世志(局长)
副组长:李林财(党总支书记)
许慕民(副局长)
吴少剑(副局长)
陈志源(副局长)
余 庆(森林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傅喜庆(局办公室主任)
胡记开(森林公安分局教导员)
冯镇隆(林政股股长)
莫炳友(营林股股长)
庄益智(政策法规股股长)
陈秀惠(计财股股长)
谢伟忠(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心主任)
谭添武(调处山林纠纷办公室主任)
唐国荣(市防火办副主任)
陈志明(大东山保护区副主任)
唐志信(田心保护区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林政股,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谢伟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集中行动的重点和内容
认真开展对木材加工厂、家具厂和林区防火单位的安全
设施、危险化学用品、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用电管理及安全生产责任制措施是否落实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的大排查,有关内容如下:
(一)天那水、油漆等危险、化学用品存放是否安全、规范;
(二)生产车间通道是否畅通;
(三)消防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各项安全责任制措施是否落实;
(四)原材料堆放是否规范;
(五)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六)其它各种安全隐患。
四、时间和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的时间为9月5日至12月15日,共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5日至9月10日)。林业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治理重点和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阶段(9月11日至9月20日)。认真布置,督促辖管生产经营单位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三)部门检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7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林业部门对辖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无缝隙、拉网式大检查,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现场一时不能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应做好跟踪档案,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人员、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纳入整改计划,组织专门力量,开展隐患治理攻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复查和督导落实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整治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情况落实专人进行复查跟踪,为了确保排查工作到位,不流于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开展“回头看”活动,林业部门对安全百日集中行动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查缺补漏,巩固隐患排查治理成果,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形成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把这次集中行动作为消除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重要举措,切实认真抓紧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到一线开展排查和治理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对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结合本行业实际,细化排查内容,迅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对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要求分类整改。重大隐患实行分级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集中行动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与“打非治违”工作相结合,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不断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与“双基”工作建设相结合,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等媒体,通过横额、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加大对集中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认识开展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非常重要。中央领导曾经说过:“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因此,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积极稳妥、脚踏实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好、抓实、警钟长鸣,防范于未然,全面完成这次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并认真做好总结和汇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