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林业工作站:
为进一步执行和落实林木采伐限额制度,保护我市森林资源,促进森林资源的稳定增长和生态建设,实现林木采伐作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管理,按照采伐管理制度中“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要求,请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各乡镇林业工作站认真贯彻执行“伐前拨交、伐中检查、伐后验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的森林采伐监督管理工作,对已核准采伐的伐区进行全面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伐区位置,是否有批东砍西,异地采伐行为。
2、检查伐区范围(界线),是否有超面积采伐行为。
3、检查伐区现状,是否有只批不砍,虚报采伐行为。
4、检查伐区次年的造林更新情况。
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如发现违法违规采伐行为的,按《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填写好《森林案件呈送表》报告森林公安分局或该管辖区的森林公安派出所,由森林公安依法进行查处。
各林业工作站要安排好时间、人力,保证检查工作正常开展,切实做好辖区内的林木采伐监督管理工作,控制好森林资源的消长,确保连州市“双增”目标的实现。
连州市林业局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