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打两建”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积极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类欺行霸市行为行动,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为进一步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林业部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化的长期性的森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建立健全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的长效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林政、森林公安执法队伍建设,必须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方针,经常性地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林政和森林公安干警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整体水平,打造规范、文明、严格、过硬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
三、加强木材流通管理,严格实行凭证、加工、经营、运输,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全市木材加工经营、流通秩序有序进行;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森林资源管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情报交流,建立林业行政审批情况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质量。
五、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严打高压态势,针对林区盗伐、滥伐林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举报、巡查,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蹲点守候,启动基层森林派出所之间联动等方式,组织警力加大力度查处。
六、建立森林公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调联动机制,严肃查处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共同探索和建设信息互动、资源共享、标本兼治的打击盗伐、滥伐林木行为案件查处方式,对重大案件及时报检察、法院两机关提前介入,做到快捕快诉快判,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七、加强联防联护制度,同镇(乡)政府、村委、村的协调配合,形成打防控网络。不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密切关系,实现职能互补。组织民警深入林区一线,深入涉林矛盾突出地方,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并及时处理反映的问题。
以上实施办法,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连州市林业局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