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自定义栏目 > 部门乡镇 > 政府系统 > 连州市林业局 > 部门文件

关于加强林木采伐和木材加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4-03-06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镇乡林业工作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林木采伐管理,切实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确保我市林业生态持续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核心措施,各镇乡林业工作站人员要充分认识限额采伐森林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好森林资源的重要职责。在建立健全和落实林区巡查制度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和制止无证采伐、乱砍滥伐林木和乱占滥挖林地行为,确保我市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长。

二、加强伐区调查设计和木材检尺工作

伐区调查设计是林木采伐管理中最重要的一环,设计材料准确与否关系到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的落实和执行限额采伐制度的严肃性。调查设计人员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要认真学习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调查设计,要做到公正独立、准确有效;木材检尺必须坚持到现场进行核对和打烙印,要以敬业、诚信的精神积极做好工作。坚决杜绝不按事实、随意或弄虚作假制作木材检尺码单的行为。

三、加强审核工作

乡镇林业工作站是最基层、最前沿的林木采伐管理工作执行单位,对林木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要认真审核。充分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对上报材料、数据要认真审查核实,调查人员要签名负责。要按法律法规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要做到公正廉明,不得“卡、拿、吃、要”。林政股对乡镇上报申请采伐材料要进行抽查复核和组织人员对重点采伐部位进行现场勘验,核实情况与上报申请材料不相符的,不受理申请采伐要求。做到林木采伐材料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加强伐区监督管理工作

伐区管理是林木采伐管理中一项重要工作,林政资源管理人员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伐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伐区跟踪检查制度,认真做好伐区监管工作,按一定比例抽取各乡镇的林木采伐,核准采伐林木的面积、地点、数量和时间。杜绝超证采伐和异地采伐林木问题发生。各镇乡林业工作站必须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职责,切实加强本辖区内林木采伐、木材加工和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对本乡镇辖区内的每宗林木采伐,林业工作站必须落实伐区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对伐区拔交、伐中监管和伐后验收工作全面负责。发现业主有超证采伐、异地采伐的,要立即责令其停止,并由林业工作站报森林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五、加强对木材加工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

2013年起取消木材经营许可证后,林业部门对木材加工的监管压力加大,乡镇林业工作站必须认真执行《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5号)、《广东省林业厅转发国家林业局规范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连林[2013]69号文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停止实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后续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单位收购和销售台帐管理,要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和健全站与加工单位一对一台帐管理制度和台帐检查制度,对外县调入本市木材要执行到辖地林业工作站核对报告制度。对木材加工单位办理调运木材时要加强核对木材来源和核对购销台账工作,无合法来源或与台帐不符的,不得办理木材运输证,并报森林公安查处。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连州市林业局     

                                  2014年3月6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