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林业局
连州市财政局
连林〔2016〕76号 签发人:严世志、夏海华
关于申报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的请示
清远市林业局、清远市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生态公益林激励性补助资金暨省统筹经费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林财〔2016〕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省统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市申报的项目情况介绍如下:
一、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申报 (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管护经费补助):
申报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30万元,用于我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护林员装备购置、培训,以及建设宣传碑牌、横幅等开支。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的建设单位为连州市林业局。
此项目均已具备足够的建设条件,是科学可行的,现向上级部门申报此两个项目。
当否,请批示。
附件:1、广东省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专项资金省统筹经费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管护经费补助)
连州市林业局 连州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7日
(联系人:何安全,联系电话:0763-6623237)
连州市林业局 2016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