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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全年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9-02-28 16:06: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全面推进绿美南粤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落实国家草原局有关工作部署,调动全市人民义务植树的积极性,掀起全民造林绿化活动的新高潮。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 各镇(乡)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四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迅速组织并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选择适当地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或者义务植树点并立牌标示。

(二) 各部门、单位在参加当地统一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加大对本单位庭院、校园、军营、厂区和小区等的绿化建设力度,打造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及乔木灌木、花草相搭配的园林景观。结合“三旧”改造、环境整治、道路改扩建,留足绿地、见缝插绿,推广建筑物屋顶和立面的立体绿化,提高绿地绿化率,打造城市绿化精品。

(三) 各单位对扶贫挂点联系村进行村庄绿化,在村头巷尾、河旁湖旁、渠边路边、房前屋后、零星地块进行植树造林,以种植果树、乡土树种为主,以营造护路林、护村林、护宅林和村中小片绿地为重点,建设生态绿色村。按照本单位实有人数,每人植树5株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 宣传发动。集中在2019年春季期间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专题讲座、科普展览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公益性、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广大公民的义务植树意识,营造全民植树造林的浓厚氛围。

(二) 落实任务。各镇(乡)在3月5日前将义务植树任务进一步分解到各单位、居民、个体工商户、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口及其他自谋职业者。

(三) 组织实施。各镇(乡)要在2019年3-4月间组织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鼓励推动形式各异“共青林”、“爱心林”、“扶贫济困林”等造林活动,积极推行认建认养、捐赠物资等多种多样的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方便各界群众选择和履行义务。市直各有关单位、驻连单位到扶贫挂点联系村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

(四) 情况反馈。各镇(乡)在2019年6月15日前将义务植树情况反馈到连州市林业局。

(五) 检查验收。各单位完成植树任务后,如实填写《清远市2019年义务植树情况登记卡》报送到连州市林业局,由连州市林业局牵头的检查组对各部门、各单位植树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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