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起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经研究,现同意你单位设置连州市阳光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市民政局为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业务主管单位。
你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章程进行业务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搞好自律诚信建设,履行职责义务,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业发展。
连州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