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AB角”工作制度的意义
实行“AB角”工作制度,旨在确保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公务缓办、急办的公务延误。同时,此举有助于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AB角”工作制度的内涵及范围
工作岗位AB角制度是指局机关每一项业务工作岗位要有两人以上承担,分为A角和B角的工作制度。A角为本职工作岗位的主角,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主要责任。B角为A角的配角,职责是当A角临时外出或公务繁忙时,B角协助或配合A角做好相关工作,并对所做的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三 、“AB角”工作制度的工作程序
一、各科室要对本科室业务进行科学划分和分工,明确各项工作的A角和B角,A角(主办人)为主,B角(协办人)为辅,AB两角均能独立完成该项工作。工作岗位AB角配备方案在各科室拟配的基础,经局领导审核后公布,由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工作岗位AB角后,A角负责处理分管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角。“A角”因公、私原因请假1日以上,必须将有关工作交“B角”处理,保证相关工作照按期完成。
三、B角应熟悉了解A角的工作内容,在A角不在岗期间代行A角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使来办事的单位和群众能够随到随办。如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待A角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资料交A角,由“A角”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反馈回复意见。
四、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角应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五、A角和B角对上级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事项和其他任务,要视同分管岗位工作一样,认真负责办理。
六、各科室安排工作时,应确保A角和B角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能有人承担。A角和B角均不在时,他们所承担的工作由各科室负责人统一安排处理。
七、各科室如遇有人员或工作分工调整时,应及时调整岗位AB角配备方案并报办公室。A角和B角都要努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相互熟悉对方办理的业务,在必要时要能够相互替换。
八、对于不在职责范围内,或政策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局领导请示、反映,并将最终办理结果向服务对象反馈。
九、违反上述规定,导致服务对象不满意,引起投诉或上访的,对相关责任人按行政问责办法予以追究责任。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