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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人社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03-2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人社党〔20141

 

连州人社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局各股室、技工学校、就业中心: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委有关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转变机关作风,着力提升行政效能,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为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再创新业绩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职责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干部职工齐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人社工作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和谐、优质高效的发展服务环境,切实做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突出民生幸福工程,全力服务转型升级。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完善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分管局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

 2、抓好责任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到股室、单位和人头。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名领导干部,局党组书记、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按照业务分工负责抓好落实,在抓党风廉政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问题上,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从政道德感言征集活动,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氛围,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做到识大体、顾大局,心态正。

 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内容,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将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要求融入工作之中。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内容,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反腐倡廉意识,更加牢固地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3、加强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争取邀请市纪委或检察院给全局干部职工上1-2次廉政党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坚持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党风廉政教育和公务员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4、积极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市纪委廉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系统“五廉”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廉政建设活动,打造特色鲜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文化,形成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认同和遵守的理想信念、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塑造廉洁高效的外部形象,提升人社系统的文化品位。

(三)深入改进工作作风。

1、贯彻落实上级各项规定。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全系统工作人员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发扬艰苦朴素优良传统。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各项制度。

2、进一步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继续贯彻执行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活动,对作风漂浮、办事拖拉、怕担责任,导致办事效率不高、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相关责任人,坚决实施作风问责和责任追究。

3、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办信程序、创新工作方法,继续开展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活动,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进涉及社会保障民生问题的有效解决,确保初信初访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职工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免谈话等制度的执行。督促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标准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反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程序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加强对热点部门、热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群众关心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招聘、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等热点部门和热点岗位的监督。加强对劳动监察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完善基金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及时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各类项目资金运行安全规范。

 3、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加强对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干部任免调配、军转干部安置、职业资格考试、职业技能鉴定、技术职称评定、培训就业援助等过程的监督,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程序,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各股室、各单位要联系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办事流程,强化内部监管,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

2、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股室、各单位要继续规范行为,文明服务,重点整治干部职工存在的“庸、懒、散、慢、奢”和“吃、拿、卡、要、贪”等现象和行为,打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人社环境。

 3、强化监督,严格问责。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效能建设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内容,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对执行力不强、效能低下、作风漂浮、服务意识差、履行职责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的股室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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