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人社系统信访工作,确保群众投诉举报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畅通信访渠道。经研究,建立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群众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局各股室、下属单位按照本制度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一、信访投诉举报途径:
投诉电话:12333 或6635315(劳动监察大队);6625031(局信访办公室)
来信来访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处理信访投诉举报工作程序:
1、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人社工作的来信、来访、投诉、举报、建议及其提案,由局相关业务股室和劳动监察大队受理与承办。
2、接待群众来访时,接待人员要认真填写来访记录、来访者姓名、住址、反映单位、问题、来访时间等。
3、承办人接到信访记录后,首先弄清楚内容,实地调查了解,抓紧进行处理,重大问题或由上级批办的要请示局领导,再进行处理。
4、投诉举报信访及提案办结后,要及时写出处理结果,并将承办过程中的材料连同投诉举报信访原件及时登记,并归档立卷。
三、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时限
1、一般信访投诉举报要在接到后一周内办理完毕。
2、问题复杂或短期内处理不完的事情,十日内向领导和当事人说明。
3、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间由局务会议决定但不能超过法定办结时间。
四、信访投诉举报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接待来访群众要热情有礼貌,耐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如实记录清楚。
2、受理人社工作中揭发、控告信件,严禁转交被揭发、控告的单位及个人。
3、人社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是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之一,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国家信访法律法规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严格执法。
4、处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必须严肃认真负责,不怕麻烦,支持群众的正当要求,为人民排忧解难。
5、对无地址、无姓名的信访件,只做处理不作答复。
6、信访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一般由处理人直接口头或书面答复本人,耐心听取本人对处理工作的意见,一时解决不了的做好解释工作。提案要由局长签发后,再请提案人签认。
7、局信访办公室和劳动监察大队队负责信访、投诉、举报、提案的管理工作。
8、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实施。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