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发挥管理、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的内容
1、负责贯彻省、清远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政策,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负责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问题。
4、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的要求
1、对于政策咨询和来处办事的人员,态度要和蔼,语言要文明,政策解答要准确。
2、审批退休时,要严格政策,平等待人。
3、上级交办的任务,要按时按质完成。
三、工作的纪律
1、政策公开,办事公正、公平。
2、遵守党纪国法,坚持廉洁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礼品、宴请。
四、违规的处理
1、解答政策出现错误后,本人要亲自更正。
2、由于工作人员态度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除本人进行赔礼道歉外,还要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查。
3、对于接受礼品和宴请的人员,除退回所接受的礼品外,本人还要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作检查。
凡发生上述问题的,均与干部职工年终考核挂钩。
欢迎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检查。
举报电话:6625031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