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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劳务派遣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实施细则


来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4-10-2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为深入推进连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试行办法>的通知》(〔201423号),细化工作配套措施,完善我市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报送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工作情况和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连市建统办〔20149)有关部署,结合我市劳务派遣的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根据市场经济运行客观规律需求,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坚持以为本、规范服务,坚持部门联动、宽进严管,以高水平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建立商事主体登记与经营资格许可审批相分离,审批与监管、监管与自律紧密结合的商事登记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加强劳务派遣商事登记改革后续监管,营造健康、公平竞争环境。

二、监管管理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省有关管理条理规定和市有关文件要求,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管理权限对本辖区内的劳务派遣承担行政许可审批、监督管理责任,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二)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本市内从事劳务派遣的,必须依法设立专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方可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

劳务派遣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机构负责人、经营地址、服务范围,应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后,及时向原审批的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视为无效。

)为加强对我市劳务派遣的后续监管,及时掌握已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机构情况,引导其领取许可证。并通过平台实时向社会公布服务机构审批的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全市劳务派遣机构申请和变更的相关数据比对工作,对相关数据进行汇总核对,及时发现在工作中存在的缺失与漏洞。

三、部门协作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严格劳务派遣机构的设立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劳务派遣机构具有相应资质。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查处,工商、公安部门应依法在职责范围内予以配合:

(一)依法应该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许可证以及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擅自从事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

(三)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遵循疏导与制止、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处罚无证无照经营者时,应当告知其办理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引导其领取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及时将其纳入监管视野。

(二)明确有关执法依据。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劳务派遣监管的宣教活动,加强对劳务派遣监管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通过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其他市场信息网络等媒介,宣传劳务派遣相关的法律法规,褒扬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的先进典型,披露曝光典型违法行为,督促劳务派遣机构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四)加强监督管理。设立受理有关劳务派遣机构违纪违法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电子邮箱,充分利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监督无证无照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及时发现、认真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定期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务派遣专项行动,特别是某些重大节日前后,成立专门的检查组,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对全市的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全面清查,遏制非法劳务派遣行为。

(五)明确审批时限。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并在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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