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了规范我局双拥工作程序,及时发现和解决双拥工作存在的问题,增进军政军民团结,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本制度。
二、双拥工作联络员由成斌红同志担任,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三、联络员的工作任务:
1、掌握了解部队开展军民共建、参加地方双文明建设的情况。
2、自觉参加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的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任务,及时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和资料。
3、反馈需要由军地双方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4、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5、认真组织本单位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切实搞好军警民共建文明单位(行业)活动。
6、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台账,扎实做好单位内部的优抚安置工作,努力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7、双拥工作联络员应做到:工作认真勤奋,提供情况准确,交流情况及时、自觉维护军民团结,当好桥梁纽带。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