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按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推进社会保障尽快实现全覆盖目标,根据《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关于印发<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44号)、《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28号)、《关于开展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041号)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049号)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市拟于2017年启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动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具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意义:从国家发展层面上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大课题;从法律层面上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实践;从公民权益层面上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社会保险权益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的基础性、保障性工程;从社保工作层面上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实现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全新格局,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的目标,推动尽早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社会结构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加强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重复经办造成的浪费,实现精确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促进社保体系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主攻方向,以城乡统筹为重要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完善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基本原则是:
1.覆盖全民,增进公平。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要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所有适龄群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2.城乡统筹,适应流动。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基本制度平台的框架下,加强制度内和制度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并引导和保护有条件的参保群众向可以获得更多权益的制度转进。
3.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将以单位为重点的社会保险经办理念、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转到以覆盖全民为目标的轨道上来,加强政策宣传和社会沟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理顺管理体制,整合服务资源,优化经办流程,提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参保人的全员管理、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数据信息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共享。
4. 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与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实施全民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等重大项目、举措统筹安排、同步推进、相互支撑;区分不同险种、兼顾不同地区实际情况,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
三、目标任务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群体参加城乡五项基本社会保险的基本信息登记,形成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社会保障号码);与此同时,强力推进参保扩面,使基本医疗保险切实、持续覆盖全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本覆盖全部法定群体;使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顺畅有序,权益得到更好维护,为实现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主要任务是:
(一)完善有利于全面参保的制度政策体系。完成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按中央决策陆续推进相关改革,扩大制度覆盖范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统筹;增强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健全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出台生育保险办法;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政策和异地支付政策,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累积性和流动性权益;强化参保缴费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二)全面开展参保登记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参保登记,基于全国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核查比对相关信息,建立全面、完整、精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现全国联网和实时更新,力争不缺一户,不漏一人。
(三)大力扩展各项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2017年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18.40万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95.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6.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6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85万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5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2.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6.5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49万人,其中缴费人数达75.8万人。
(四)强化参保的管理服务。整合城乡社保管理体制,实行五险合一的社保经办服务,全面提升社保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方便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待遇支付和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政策体系
1.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把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
2.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推动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
3.继续推进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提高政府补贴和保障水平的同时,相应增加个人缴费,巩固和提升持续参保意识。
4.巩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并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政策;完善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政策。
5.完善社保费基、费率政策,加强对困难群体参保的补贴政策,促进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体参保,减少中断参保、中断缴费现象。
(二)开展参保登记
1.以目前覆盖最广泛的基本医疗保险或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整合城乡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基准,建立每个参保人唯一的参保标识。
2.以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劳动就业社保平台为主,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等方式,或通过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应参保单位、家庭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是否参保进行标注,与加快发放和使用社会保障卡相结合,建立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
3.与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公民基本信息系统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在更高层面上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更新,在更大范围共享信息资源。
4.加快全国联网,在推进数据管理省级集中的基础上,按照省的要求做好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优化数据并做好核查比对、跨地区信息确认等工作,为维护参保人跨地区社保权益提供支撑。
(三)强化社保扩面工作
1. 科学制定年度扩面计划,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估,强化计划约束。
2.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清理参保政策,废止部分地区以免除参保来吸引投资的所谓“优惠政策”,加强稽核监督,努力做到应保尽保。
3.突出重点,在城镇继续以中小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参保覆盖面;在农村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和居住农民为重点,引导持续参保;淡化农民工“身份标记”,积极引导其参加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4.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完善和落实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机制,在继续扩大高风险企业参保的同时,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工作,积极向家政服务业、农村新兴产业扩大覆盖。
5.探索对网络就业、创业群体实施适合其特点的社会保险参保方式。
(四)改进参保服务
1.创新体制机制,结合大集中系统上线工作大力推进五险合一经办管理,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
2.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结合大集中系统上线工作,制订实施全市统一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规程,确保各项政策及时落实,参保群众公平享受社会保险权益。
3.认真准确记录所有参保人的参保缴费和权益享受信息,确保业务档案的安全完整,对群众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4.大力推进网上经办、自助服务和手机服务、电话服务,引导和帮助用人单位和个人依规主动更新自身信息。
五、工作进度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整个实施期为4年。
2017年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实现登记数据省级集中。
2018年推进动态管理和数据应用工作,为精准扩面、精确管理、精细服务创造条件。
2020年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建立专门工作协调机制,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单位参加,负责指导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社局要把实施这项计划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统合本部门各方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和日常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狠抓落实。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与就业、劳动关系、劳动监察、信息管理、农民工工作机构等方面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部门协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计生、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要从全局出发,尽快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提供支持。要加强与立法部门沟通,及时修订完善有关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得到更有力的法规、政策支持。
(三)加强基础建设。基层服务平台是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的重要依托,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是确保计划取得实效的关键。结合省大集中系统的上线实施统筹规划、统一建设。加大投入,落实工作经费尤其是入户调查所需工作经费,整合力量,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开展工作。
(四)加强宣传引导。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一项新的重大举措。各级人社部门要有针对性制定宣传计划,通过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开展专题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方式,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