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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委办发〔2019〕21号文件规定,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电话:0763-6625031]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信息、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计生、退休人员服务、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法制宣传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牵头综合性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 就业促进股--[电话:0763-6678091]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依法监督管理人力资源中介组织,负责人力中介机构的审批工作;负责人才流动和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国(境)外人员来连就业的有关管理工作。
(三) 培训教育股--[电话:0763-6623103]
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并推行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加强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指导技能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牵头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
(四) 社会保险股--[电话:0763-6667367]
拟订和监督落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组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依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依法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的基本政策;负责企业年金方案的备案及监督检查。依法开展本级工伤认定,承接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五) 事业单位管理股--[电话:0763-6667036]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考核、奖惩、辞职、辞退、调配、解聘、年报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管理初、中级评委会;负责指导和督查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
(六) 工资福利股--[电话:0763-6678831]
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奖金政策;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年报统计、工资关系接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抚恤金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工资统发审核、工龄核定及管理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津补贴审批工作;参与事业单位医疗、住房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工作。
(七) 劳动关系股(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公室)--[电话:0763-6667539]
依法调整完善劳动关系,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作,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和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市属、中央及省驻连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薪酬方案;负责劳务派遣审批、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八) 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电话:0763-6635315]
监督检查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劳动处理举报投诉,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处理劳资突发性应急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具体实施专项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监督网络,指导、监督上述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负责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指导镇(乡)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实施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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