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连州市《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人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为深入开展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市政府决定成立《社会保险法》宣传贯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兰瑞彪(副市长)
副组长:张南萍(市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晓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满旺(市司法局局长)
欧阳俊威(市社保局局长)
成 员:黄誉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唐寿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为民(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志强(市社保局副局长)
李 文(市法制局副局长)
刘政辉(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忠民(市邮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周志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