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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8-20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镇()、各部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积极主动向政府报送政务信息,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重视不够,没有落实专(兼)职信息员;信息质量普遍不高,报送的信息存在动态性信息多、综合信息少,转报信息多、调研信息少,一般性信息多、特色信息少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促进政务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政务信息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了解情况、协调工作、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对于保证政府系统政令畅通、促进政府机关科学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把信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计划、强化措施,明确重点,注重时效,提高质量,切实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二、明确政务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政务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1、国家、省、清远市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后的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各镇(乡)、各部门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重大事件、事故、灾情及后继情况;重大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4、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

5、市政府办公室的约稿信息

(二)政务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反映的事例真实可靠,有根有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当核实,信息中的数据、名称、单位应力求准确;

2、急事、要事和突发性事件应按要求迅速报送,必要时应连续报送;

3、主题鲜明,文题相符,力求用简练的文字和有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和发展趋势,原则上报送的动态信息字数一般控制在500字内综合信息控制在1200字以内,简报类信息控制在1500字以内,调研信息控制在3000字以内。

4、反映情况和问题力求有一定的深度、有新意,努力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设,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

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制度

(一)信息员制度。各镇(乡)、各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保证信息工作专(兼)职人员1人以上,并填写《连州市政府政务信息工作通讯录》(见附件)于822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市政府办公室成立政务信息工作组,由调研科、信息科、综合科分别指派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工作组成员:谭炜旭、王鸿钊、何锦明。成员可根据人员岗位变动作适当调整),工作组按照“归口处理”的原则,对各镇(乡)、部门报送的有宣传价值的稿件,各科室严格依照职责分工在3个工作日内作修改、审核,形成正式稿件后,由综合科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镇(乡)、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政府报送政务信息(各镇乡、各部门每月报送政务信息不少于3条,报送的信息须注明单位和拟稿人,除涉密信息外,一律发电子邮件至qylzxx2014@126.com,联系电话:6639133。市政府办公室不定期编发《连州政务信息》选登各单位上报的信息。

(三)信息报送要点及约稿制度。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工作组根据市政府阶段工作重点,不定期确定每月信息报送要点,必要时可向各镇(乡)、各部门约稿。承接任务单位按照约稿内容和规定时限认真组织完成,保证信息质量。

(四)信息工作联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交流,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信息工作交流QQ群,群名:连州政务信息工作群,群号:236272382。(QQ群将及时发布每一期省市信息采用情况及下一周期政务信息报送重点,各镇(乡)、部门的信息员按要求加入QQ群,以便于信息工作交流。

(五)信息采用计分制度。对信息采用情况实行量化计分制,以报送信息和被采用情况作为记分标准。每月完成报送数,得基本分10分,未完成得0分;报送信息被连州市政府办采用1条计10分,被清远市政府办公室采用1条计20分,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1条计50分;信息采用后被市政府领导批示加30分,被清远市级领导批示加50分,被省级领导批示另加100,被中央领导批示另加150分。同一条信息被多处采用可累计加分。

(六)信息采用通报制度。按照信息采用计分标准,对信息采用情况问题实行“每一通报”制度。及时报各镇(乡)、各部门信息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分送各镇(乡)、各部门领导阅示。年终按镇(乡)和部门实行积分排名通报,对长期不报送信息或年终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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