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在清远市质监局稽查分局领导的带领下,市局、连州局执法人员共11人组成执法队伍,兵分两路对连州市3家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经检查发现,3家饮用水生产企业都涉嫌存在未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饮用水瓶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饮用水瓶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3家企业的原材料、成品、生产设备进行现场查封。经清点,共查封吹瓶设备6台(套),成品瓶1万余个,瓶坯3万8千余个,瓶装水2万余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0一三年五月八日